针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分散,监管不分,标准不统一,运作不规范,监督难到位
等问题,胶州市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工程
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土地出让及政府有形和无形资产资源全部纳入实行集中公开交易、
统一监管。
中心成立是我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;是加快建设廉洁政府、
法制政府,促进依法行政,改革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;是预防和纠正公
共资源交易领域不正之风,优化发展环境,加强效能建设的“三大中心”之一。
中心建成并运行于2007年12月1日,在青岛十二区(市)属首家。建设共分功能
区设置、智能化监控系统、交易管理和监察系统三部分组成。硬件设施上档次,软件
系统上水平,管理模式科学,监督理念创新,特别是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施交易监管
具有鲜明的特色,得到了前来考察的中央、省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。
中心实行以电子监察为主,网络监督与部门监督相结合的智能化、综合性的监督监
察体系。相关职能部门进场通过智能化监控系统对整个交易进行现场监控;通过电子
监察系统对交易业务流程进行监管;通过门户网站、网上投诉系统接受社会监督;市
纪委监察局设立电子 监察室,对职能部门实行再监督,形成了完善的交易运行管理和
监督体系。
中心实行领导机构、管理机构、服务机构“三级”运行管理模式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
纳管范围内的各类项目现行监督体系不变,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当“裁判
员”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“交易业务管理系统”实行集中、统一办理当“运动员”,
其交易前、交易后的工作仍由主管部门负责。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“管办分离”,充分体
现了“管理模式”的创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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